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(校研〔2024〕21号)和《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》(研〔2026〕16号),为顺利完成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招生考核时间和对象
1.时间:4月30日上午8:00-12:30
2.地点:迎西校区机械馆2233会议室。
3.对象: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,且已完成缴费的申请-考核制考生。
二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
组 长:熊晓燕
副组长:吕晓勇
成 员:王宇 寇子明 葛磊 吴娟 张东光
秘 书:崔新敏 祝宝军
工作职责:
1.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组织实施招生考核工作。
2.院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,党委书记负有监督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,学院党委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控,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3.对全部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,严格要求考核专家职责及考场行为规范,强化政治意识、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,坚决杜绝考核专家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、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。
三、招生考核程序
(一)资格审核
学院遵照《太原理工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的报考条件,再次严格审核考生资格。
(二)综合能力评价
学院组织报考导师依据《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》(附表1)对考生材料进行考核。原则上科研能力成绩占比不低于50%,学科背景成绩占比不低于25%。基于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如实打分,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,填写《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及科研成果汇总表》(附表2),导师签字后由学院留存备查。
综合能力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,原则上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。
(三)综合考核
1.考核方式:现场面试、笔试考核。
2.考核内容: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。综合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,总分按100分计,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外语听说能力测试、专业能力考核、综合素质考核。具体如下:
(1)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
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,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、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,同时了解掌握身体健康状况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2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(10%)
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,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。
(3)综合素质考核(70%)
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知识结构、科研潜质、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。
考生可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(10分钟),汇报内容一般应包括:基本情况(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、学术成果汇总、英语水平等),研究工作汇报(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),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。
专家提问10分钟。
(4)专业能力考核(20%)
以笔试形式进行,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,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准备专业课试题,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拟参加考核考生人数的2/3。考核组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,抽取相关专业2-3道试题,考生选择2道题进行笔答,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。
(四)综合考核成绩
综合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,总分100分。考核小组在综合考核时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情况给出成绩,并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考核表》。
(五)录音录像
面试时全程全景录制考核环境及考核过程,录像由学院留存备查。
四、拟录取
(一) 拟录取原则
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,综合考虑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评价得分,按照导师计划分配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1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,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.考核成绩=10%*外语听说能力成绩+70%*综合素质考核成绩+20%*专业能力考核成绩。
3.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,成绩明显低于专业平均考核成绩者,应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并报研究生院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资格。
(二)公示
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拟录取结果,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。拟录取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进行审核,通过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。
五、其他工作
4月30日,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《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制”考核表》交回研究生院。
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6年4月27日